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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件检查 凡需进行热浸镀锌的工件应进行黑件检查,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镀锌生产: a、构件外形尺寸大于镀锌池允许加工尺寸的; b、无合适排气工艺孔的; C、无合适排泄锌液孔的镀件,无合适热浸镀锌悬挂点的镀件; d、有油漆、矿物质、合成树脂、柏油、油污等附着物的镀件; e、叠合面的构件,其联接焊缝没有全部焊接的(既未进行密封焊); f、焊接件上,焊渣未清理干净的,有较严重焊接表面缺陷的; g、钢材表面有裂纹、折迭、气泡、结疤、夹渣等缺陷的。 上述各条须经处理或经过技术部门**特殊工艺措施后,方能进行镀锌生产。特殊制件(**大、修旧、有配合公差的),热镀锌加工方与热镀锌委托方,应对热镀锌工艺及热镀锌质量进行协商一致后才能加工。 2.2 挂料 2.2.1 吊具:吊具应焊接牢固,设计合理,使用前**检查,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继续使用。 a、变形严重影响使用的 b、裂口 c、腐蚀严重 d、脱钩 2.2.2 分类吊挂:镀件应该按以下情况分类吊挂、不得混挂。 a、材质分类 b、材料形状分类 c、材料规格分类 d、表面锈蚀程度分类 2.3 脱脂与漂洗:待镀件表面附有明显油污的需进行脱脂处理。 2.3.1 脱脂液的配方为:氢氧化钠 50—150克/升 硅酸钠 30—50克/升 其余为水 脱脂液温度为60摄氏度—80摄氏度,脱脂时间为10—15分钟。 2.3.2 脱脂液应保持清洁,表面油脂液浓度根据化验结果调整,每周化验一次并及时补充碱液,脱脂液由换热器间接加热。 2.3.3 对表面附有脱脂液不能去除的矿物质、合成树脂、柏油等附着物的镀件应采用其它特殊方法清除。 2.3.4 脱脂后的镀件**在流动的清水中进行漂洗,上下串动三次以上,漂洗水应保持清洁,PH值小于9。 2.4 酸洗与漂洗 2.4.1 配制酸洗液前须把酸池冲洗干净,不允许有铁锈及泥沙等附着物存于池中。 2.4.2 酸洗液为稀释盐酸,工作浓度为40—200克/升溶液,工作温度为常温。 2.4.3 酸洗液的配制:使用28%浓度以上的工业盐酸,按2∶1比例加水配制成200克/升溶液浓度的酸洗液,使用期间一般不加酸,直至其浓度降至40克/升以下,其氯化亚铁含量上升到200克/升溶液时,作废酸进入中和池进行处理,达标后进行排放(排放要求由**规定)。如氯化亚铁含量不到200克/升,盐酸浓度低于40克/升,可适当加入浓盐酸继续使用。 顺祝商祺联系人电话0318--7611111 网址: